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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建立学院部门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通知
时间:2021-12-03 09:14 来源:资产部 作者: 点击:

各系部、处室(单位):

根据鄂水电院【2021】39号关于印发学院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》(修订)的通知,学校资产部拟建立招标评审专家库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:

1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无行贿、受贿、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;

2.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,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;

3.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;

4.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,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二、评标专家的权利:

1.参与评标活动,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;

2.专家劳务报酬参照《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》执行,每人每次220元,由学院预算资金专项列支;

3.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三、评标专家的义务:

1.在招标采购活动中,发现有个人利益相关事项,应当主动提出回避;

2.遵守评标工作纪律,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,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,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信息、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;

3.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;

4.协助、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、检查;

5.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四、评标专家库的组建:

1.专家库各系推荐2人,其他部门推荐1人;

2.按业务类型分为教学设备类、通用设备类、服务类和工程类。

3.满足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必要条件。

4.评标专家采取部门推荐。填写《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评标专家登记表》(见附表);

5.专家库组成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。

五、时间要求:

请各系部、处室(单位)2021年12月10日前,将《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评标专家登记表》发送到邮44838639@qq.com,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,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。

特此通知。

资产部

2021年12月3日